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扩大财政“五五”普法宣传面 ,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
,根据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崇文区财政局按照要求自 2008年8月至10月组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
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和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等财政财务及行政法律法规知识。
二、参赛人员
主要是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行政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财政系统、行政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参赛面要求达到100%。同时欢迎社会各界
人士参加竞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南通财政公共信
息网(http://www.ntcz.gov.cn),南通金点财务网 (
http://www.jd@jdjdjd.cn)上亦做有链接。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为便于大家学习,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南通金点财务网(http://www.jd@jdjdjd.cn)上刊登有赛题参考答案。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全国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80名,奖金800元;三等将400名,奖金500元。个人奖
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在全国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对我市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者,视同接受200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广大参赛会计人员,务必记好自己的参赛号,以便竞赛结束后查询成绩,办理200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