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制药工程在职硕士学位(南通)教学班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医药学院是我国培养制药工程专业高层次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拥有“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医学硕士学位点,并是发酵工程博士学位点生物制药研究方向的承担单位。
医药学院基础好,设施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7500平方米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教学及科研仪器2000余万元。建成了江苏省生物医药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生物医药工程放大技术和企业孵化平台”、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公共平台”等研发基地。学院专任教师中80%为高级职称,50%具有交叉学历或一年以上海外高访背景,60%具有博士学位。
医药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具有很强的科技创新力。2006年以来先后主持或主要参与了30余项包括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并承担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联合申报了国家新药证书2份,国家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受理新药2份,在国内外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获得或申报国家发明专利40余项。同时完成了20余项企业委托项目,建成了1个校级优秀创新团队。
一、招生对象
制药工程------从事药学、药剂学、制药、制剂、医疗器械、药用辅料、天然活性产物分离提取、保健品加工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制药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培养方式与研究方向
1. 学制3年。
2. 研究方向:
1) 制药工程:制药工程(含生物与化学制药)、制药技术、生物催化制药、制剂技术、药用辅料加工技术、天然药物及其制备技术、天然保健食品资源开发、药学、药剂学
2) 生物工程:发酵工学、酶工程与技术、酿酒科学与工程、制糖工程、工业微生物、生物资源与生物转化、生物加工与分离、生物制药、清洁生产与废物资源化工程、基因工程制药、微生物制药、细胞与分子药理、生物医学工程。
3.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形式,集中授课。每学期授课一次,约3周左右。一般利用长假集中授课。学位论文课题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岗位上完成论文。
四、报名方式
1、南通教学点登记:即日起到南通科班教育培训中心报名登记。南通教学点地址:南通市姚港路17号南通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大院1011室(南通农业银行大楼向北80米,南通工商银行总行路对面。)
2、网上报名: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上旬,报名网址:http://zzlk.nuaa.edu.cn。
3、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凭网上报名编号、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到指定现场报名点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中旬;
地点:当地教学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费 130元/人
4、接受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调剂申请
(1)接受调剂申请的标准
工程硕士:“GCT”总分≥192分,且有学士学位
调剂只适用在同一种类型专业学位内进行。
(2)具体方法
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需按要求填写好《2010年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并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9年“GCT”考试成绩单和《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7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调剂生,将组织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2009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但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需提供2009年被录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未报到或退学证明。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 。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我校只接受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所有题目均为选择题),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09年我校分数线为192分),持本人合格的“GCT”成绩在12月中旬到我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六、考试时间
1、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2010年12月中旬(具体辅导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发通知)
七、学位授予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外语考试),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2.4万元(含论文指导费、答辩费)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南通科班教育培训中心(南通教学点)
电话:0513-85801100、85956687、1530627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