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年度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旅游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旅游局《关于2007年度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苏人通[2007]101号)有关精神,现将2007年度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饭店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7年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旅游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人事、旅游相关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时间安排及考点
2007年度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均设《饭店工程管理》、《饭店工程技术》2个科目。
(二)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旅游和饭店工作的法规和制度,热爱饭店工程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的学历和经历:
1.初级资格:中专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饭店工程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6)按国家或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5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从2007年6月开始。
(二)考生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进入南通人事考试网,选择“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进入报考须知页面,详细阅读报考须知后点击“同意”进入“考生填写个人信息”页面。
3.考生如实填写《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其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传报名登记表。
4.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进行于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交费,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07年度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相应的资格证书。
(5)所在单位从事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证明材料(原件)。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9月14—23日登录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教材和考前培训工作由江苏省旅游局负责。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课时,计入继续教育课时,具体培训通知另行下发。联系电话:025-85685648、83423242。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07年度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