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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09-4-13 ┊ 编辑:班长

 通人考〔2009〕4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79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点
    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星期日)进行,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考试和科目为:
    11月8日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11月8日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考点统一设在南通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初级和中级。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设置15个子专业。具体子专业科目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1。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9:00~2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4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考生报考归属地原则审核。六县(市)资格审核时间由当地人事部门商定,具体见各县(市)人事局网站或电话咨询当地职称考试部门。各县(市)于2009年5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事局(县城长江东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839室),电话:0513-88165192;
    网址:http://rs.haian.gov.cn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人事局(新政府大楼B座12楼1223室),电话:0513-87650432;
    网址:http://www.rgrsrc.gov.cn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电话:0513-84167425;
    网址:http://www.rdrc.com.cn/zc
    4.通州市资格审核点:通州市人事局(通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6022),电话:0513-86547587;
    网址:http://rsj.tz.gov.cn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电话:0513-82104114;
    网址:http://www.hmrsrc.com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电话:0513-83344409;
    网址:http://www.qdrcsc.com
    (四)新参加考试者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单位盖章,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凡参加过同级别考试的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只要上缴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空白处),以及往年的准考证或成绩单(附在报名表后)。对于准考证遗失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打印本人成绩单。
    (五)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务必于2009年4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09年10月27日~11月7日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八)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六、收费事宜
    (一)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共计130元。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辅导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教材征订采用网上征订、网上支付教材费用的方式(教材信息详见附件3),不接受现场办理,同时逾期不再补办。考试用书由考生按需自愿征订。教材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请考生于6月下旬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查询。县区考生可到报考所在地人事局职称考试部门领取教材。
    征订时间:2009年4月10日9:00~24日16:00
    征订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需参加考前辅导的考生,培训信息详见附件4。培训事宜咨询电话:0513-83558040。


    附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信息
    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网络在线辅导信息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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