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军校心理测试安排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09-6-11 ┊ 编辑:班长
根据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9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军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心理测试和政审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时间安排:心理测试安排在6月12日至13日,具体分配为6月12日上午8:00—11:30启东、如皋;下午2:00—6:00南通市区、如东;6月13日上午8:00—11:30通州、海门、海安。
时间安排:心理测试安排在6月12日至13日,具体分配为6月12日上午8:00—11:30启东、如皋;下午2:00—6:00南通市区、如东;6月13日上午8:00—11:30通州、海门、海安。
地点:南通市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东路148号,南通职业大学对面)。
要求:1、政审表要在11日由学校汇总交招办,12日上交至军分区组干科汇总;
2、心理测试时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
3、心理测试合格后由军分区政治部出具介绍信参加省体检和面试,没有介绍信不得参加 面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