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13年寒假即将开始,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寒假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放假和开学时间。2013年1月28日学期结束,1月29日寒假开始。下学期2月18日、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各地各校不得擅自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从2013年暑期开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
二、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每天的作业量要与平时要求相当,提倡布置动手制作类和实践类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认真批阅、及时反馈。寒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也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的各类培训及补习活动。
三、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将学生安全、学校安全摆上首要位置,在放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要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冰冻、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注意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校舍、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组织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各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范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门卫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查,并做好记录。
四、妥善安排寒假生活。学校、教师和家长都是保证学生过愉快、健康、幸福假期的重要对象。各校要及时将开学和放假时间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要向社会公告。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学生要讲礼仪,讲诚信,讲节俭,学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利用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家访,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并指导学生的寒假生活。家长可利用假期加强学生爱家爱国、文明礼仪、尊老爱幼、节俭环保等方面教育。
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帮扶慰问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寒假、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教师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帮扶慰问工作。各地各学校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教职工中去,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要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使全体学生都能度过一个温暖的假期生活。
六、加强教育提醒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政府督导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强化告知,做到假前多提醒、假中多督查、假后多总结。对违反本通知及“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我局。
七、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寒假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校安工程管理和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下学期开学前,各校要组织做好集体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序开学。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事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科教学计划,实验操作安排,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校长和副校长的联系电话和学校投诉电话。开学前后,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对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安排等校务公开项目要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改正。
八、确保传达到校到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全方位传达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相关人员,迅速传达到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所有成员,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所有教职员工。
南通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