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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市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4-6-16 ┊ 编辑:班长

为提高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自7月1日起进行市区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市区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类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读及案例解析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解读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解读及案例解析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解读及案例解析

  5、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读及案例解析

  6、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解读及案例解析

  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至6号》解读

  8、《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选修)

  9、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选修)

(二)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解读

  三、培训形式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企业和行政事业两类进行培训。

  (一)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或中华会计网校网上远程培训与考试。不具备参加远程会计继续教育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参加由市财会教育中心组织的面授培训与考试。

  (二)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参加由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组织的面授培训与考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报名登记(联系人:张荣;联系电话:83534651);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局报名登记(崇川区—联系人:樊慧娟,联系电话:85062608;港闸区—联系人:严璐,联系电话:85609718;开发区—联系人:乔朝凯,联系电话:83595065,85922916;苏通园区—联系人:龚妍,联系电话:89196900)。各区财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直接与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荣,联系电话:83534651)商定培训相关事宜。

  四、培训时间、课时要求、考试形式

  培训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学满规定学时后参加网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通过考试的学员可打印“会计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单”作为在财政部门办理盖章确认的凭证。参加面授培训的时间为三天,其中两天半培训,半天考试。

  五、培训教材与费用

  2014年市区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2014年南通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网上培训需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由市财政局会计处委托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代售,每张卡70元(含教材),联系电话:83534657。

  面授培训费用:每人80元(不含教材)。

  六、培训机构

  2014年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为3家,分别为:(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www.esnai.net,电话:021-69768053);(2)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3)南通市财会计教育中心(地址:青年西路192号,电话:83534651,联系人:张荣)。

  培训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经办人员必须于2015年1月底前将参培人员信息(姓名、会计证档案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与成绩制成表格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邮箱:ntcp83534651@163.com

  七、盖章确认

  2014年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盖章确认由市财政局统一委托给市财会教育中心办理。市财会教育中心根据市财政局会计处提供的参加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并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办理盖章确认手续。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市区会计人员和视同接受201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市区会计人员,在2015年3月1日—5月31日携带网上打印“会计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西路192号)办理盖章确认手续。

  八、其他

  (一)市区会计人员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视同接受201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二)因部分会计人员的要求, 经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系统已于2014年6月1日起重新开放,未能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购买学习卡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补培训与考试,以前年度的补培训与考试至2014年底结束。

  (三)2014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实行与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接,学员凭姓名、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登陆,无法登陆的学员是未参加2011年度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者是信息库中无相关信息的,请先到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西路192号)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再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四)从2011年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已实现了与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请参加2014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信息时必须与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核对一致,因会计人员填错信息而使继续教育结果无法导入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责任自负。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接受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换证、调转、变更及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市财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九、各县(市)及通州区财政局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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