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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市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科级公务员简章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4-9-4 ┊ 编辑:班长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南通市教育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选人用人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南通市教育局拟公开选调3名科级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和范围

   1.选调职位

   副科职职位3个: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位各1个。

   2. 选调范围

   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及其直属学校(单位)、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及在通高校在职在编的符合相应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较高的公文写作水平。

   4.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 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其中: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还须具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副处长还须具有从事职业教育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还须具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熟悉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

   上述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9月1日。

   8.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 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在通高校、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协助推荐。符合职位条件的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达3:1,方可开考。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 9月11日-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考人员须填写《南通市教育局公开选调科级公务员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至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913室,同时需附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任职经历及工作经历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以及反映本人文字水平的材料(由单位审核认定其撰写的文件、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署名发表文章等)3篇(由本人指定其中2篇参加评分)。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南通市教育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考试。

   2.组织考试、适岗评价及文字能力评审

   (1)笔试。笔试委托社会第三方命题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查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教育管理业务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适岗评价及文字能力评审。委托社会第三方对报考人员进行适岗评价及文字能力评审。满分为100分。

   笔试、适岗评价及文字能力评审成绩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委托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占25%、适岗评价及文字能力评审占25%、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人数1:2确定考察对象。

   3. 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经南通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 体检

   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5. 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为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85098822

   监督举报电话:85098832

   信息发布网址: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

    jyj.nantong.gov.cn(南通教育网)

   五、本简章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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