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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5/12/25 ┊ 编辑:班长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日全天、5月29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5月28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月28日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南通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技校(含职业高中)、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3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的,其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连续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报考,二建增项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实务科目。
(三)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支付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人员、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的人员,无档案号],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初审,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9:00~2016年1月5日17:00
支付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4日17: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有档案号,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改报专业和报二建增项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9:00~2016年1月5日17:00
支付时间:2015年12月29日9:00~2016年1月14日17: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含改报级别和专业、二建增项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在线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报名点”到市区及相应县市、区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且打印的报名表上方提示考生类别且有考生档案号即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3. 报考二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报名管理不一致,网上报名时从不同的报名入口进入(“二建”报名入口和“二建增项”报名入口),考生报名时须仔细谨慎,报错入口或报错级别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报名资格审核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点”进行属地审核,禁止跨地区审核。
1.南通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楼二楼大厅。
报名审核具体流程安排另行网上通知,请“考生报名点”选择“南通市区”的市区新考生于2016年1月初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安排通知。
2.县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建工)局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县(市、区)审核点都应认真审查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专用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县(市、区)务必于2016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5室(海安县海安镇城长江东路10号),联系电话:88165192;
海安县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87650432;
如皋市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814室(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联系电话:84167425;
如东县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通州区资格审核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多功能厅(通州区横河南路528号),联系电话:86547587;
通州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审核地点:海门市思杰大酒店一楼诚信厅(长江路东海路路口),联系电话:82104114;
海门市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汇龙镇江海中路799号),联系电话:83344409;
启东市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新考生(含二建增项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项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2016年度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须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满2年、满5年或满15年)准确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高中(含技校、职高)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年龄在1976年(含1976年)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上的,须同时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16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5)其他审核材料,详见下文及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根据省厅终审意见要求:
A. 学历补充材料: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验证报告予以认可。
B.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13年(含2013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4年(含1994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2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C.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非工学类,文学、理学、艺术、行政管理、医学、外语、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学、法律、国际经济贸易、市场营销、国土管理等非本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11年(含2011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1年(含1991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5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D. 其他补充审核资料有:满报考工作年限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请准备好供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查判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2.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6年度“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4. 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以证明工作时间;如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档案内的成绩单、课程表等证明材料的,根据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意见进行相应核补。
5.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及报名必读注意事项等要求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报考,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6.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点、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个人社保编号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个人社保编号”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信息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本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不接受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重新待审。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6年5月20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编辑器;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的三个月内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3楼E074窗口领取。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南通2016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审核缴费流程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照片审核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据初审回执单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付费,逾期不予办理。没有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作无效报名。
老考生(报名表上方提示考生类型且有档案号):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照片审核结果-完成网上缴费。没有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作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序号须牢记。
2、报名信息如何修改?
(1)考生网上报名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个人社保编号”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本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重新待审。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4)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的注册信息,如用户名、登录密码、报名序号等请牢记。
(5)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3、省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跨地区异地转考?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是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江苏省建设厅共同负责实施,该项考试不可以跨省报名,二级建造师的成绩及效用只在省内通用,跨省无效。省内考生可以任意选择江苏省13个省辖市进行报考,不需要办理任何异地转考手续。不接受社保在外省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建议工作单位在外省的考生到外省市报考二建,江苏省不予接受外省工作单位的报考者。
4、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如何理解?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报考3科)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2015年度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到2016年仍然有效,2015年之前的考试成绩都已失效,老考生今年只需报考去年未通过的科目即可。如果是脱产学习的,在计算工作年限时,毕业当年及实习期间都不计算工作年限,2016年(考试当年度)算满一年工作年限;如果是毕业后直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又自考/函授等获得了更高学历的,工作时间可以前后累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前学历原件。如果考生更改了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老考生身份立即失效,以往考试成绩全部作废,须按新考生身份重新审核报名资格。
5、新老考生如何区分?
进入报名系统后打开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表上方提示考生类别且有档案号的就是老考生,没有档案号的就提示为新考生。一旦更改了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的人员,老考生身份即取消,自动变更为新考生。二建增项考生都是新考生,都必须在网上填报信息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交费。
6、有关学历认可的问题
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补充材料: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验证报告予以认可。技校(含职业高中)、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资格审核不予认可学历。
7、有关报考专业判断审核、工作年限证明、个人社保编号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的问题(依据省厅终审意见要求)
(1)学历专业请自行查看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附件上公布的《专业对照表》进行报考。其中“艺术设计、环境(装潢)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须同时提供个人档案袋内的“课程设置表”供现场资格审核时核查判断专业属性。
A、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
2013年(含2013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4年(含1994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2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B、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非工学类,文学、理学、艺术、行政管理、医学、外语、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学、法律、国际经济贸易、市场营销、国土管理等非本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
2010年(含2010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1年(含1991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5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C、其他补充审核资料有:满报考工作年限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请准备好供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查判断。
(2)高中(含技校、职高)及以下学历或无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年龄在1976年(含1976年)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上的,需要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16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3)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时所有考生均须如实填写“个人社保编号”备查,个人社保编号考生可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自行查询或向当地人社局社保管理中心咨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考生可至目前正常参保的经办机构(当地人社部门社保中心)盖章出具,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缴纳单位名称、缴费起止时间和社保管理中心盖章。
8、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请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本人人事档案内提取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登记卡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予认可,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9、单位意见一栏如何填写?
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请考生根据社保缴纳的本人现所属具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资质的单位为准,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满2年、满5年或满15年)由单位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不予认可。工作证明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不接受政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单位意见严禁涂改,单位意见工作年限证明不填、填错或误填后果由考生自负。拿证后的单位注册事宜与报名考试无关。
10、考生报名点(包括市区及各县市、区)有什么作用?
考生需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考生报名点”,如市区(不含通州区)考生,考生报名点应选择为“南通市区”。请严格按照考生填写的“报名点”所在地区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禁止跨报名点审核。
11、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如何处理?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考生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同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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