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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关于采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1-4-1 17:57:34 ┊ 编辑:班长
 
为提高会计管理效率,全面、动态反映会计人员的基本状况,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苏财会[2011]14号)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1年4月8日至6月30日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及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以2011年3月31日为信息基准日。在此日期前南通市管辖范围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均为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
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持证人员暂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
本次信息采集包括持证人员个人及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其他。
    三、信息采集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采集的方式为持证人员网上修改填报和财政部门现场确认。首先,持证人员网上修改填报个人及所在单位基本信息,并预约审核确认时间,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其次,持证人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在辖区财政部门设立的地点进行审核确认。没有二代身份证的持证人员必须携带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图片像素规格宽102×高126;参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
    (一) 持证人员网上填报
    1.网上填报时间:4月8日-6月29日。我市持证人员上网填报的开始时间为4月8日,具体结束时间按所在辖区财政部门确定的预约时间为准。
    2.网上填报流程
    (1)持证人员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网址:www.ntcz.gov.cn),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移动图标,进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阅读填报须知并打勾,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界面。如皋市2002年所发会计证号码最前面六位为320000的一律改为320682。
(2)点击“修改”,修改人员基本信息。信息采集系统界面显示的内容为2011年3月31日基准信息,持证人员需要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显示的内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修改。
(3)点击“现场确认预约”网上预约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持证人员按网上所在辖区财政部门确定的审核地点和时间进行预约。(见附件1)
    (4)保存采集信息,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持证人网上信息修改填报完成后,保存采集信息,使用信息采集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且在岗的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本项仅可以对政治面貌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其他栏目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修改姓名的还须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修改确认。
   (2)学历: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中专(含)以上的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检查修改相关信息内容,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工作单位且在岗的,请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无工作单位人员、有工作单位但不在岗人员不填写单位信息,必须填写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为本人的手机号码。
   (5)其他:如具有相关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须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1.审核确认时间:4月20日-6月30日,6月18日、26日对外办公,其他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市区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各县(市)、通州区办公时间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辖区财政部门预约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
    2.审核确认要求:
   (1)全省会计管理系统要求,今后统一采用身份证件号作为持证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信息的唯一档案号。因此持证人员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预约时间、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工作单位且在岗的)及网上填报注意事项中列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必须携带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图片像素规格宽102×高126;参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
   (3)委托办理:持证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见附件2)。
   (4)时间要求:持证人员必须按预约时间至预约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其他
2011年4月1日至7月31日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具体重新上线办理日期由南通市财政局通过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另行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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