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从22岁就开始代课生涯的云南昭通盐津县落雁乡代课教师程兴贵的遗体在村子附近的小河内被发现。此前,已58岁的他一直为自己的代课教龄申报而四处奔走。
根据统筹安排,8月31日前,当地要完成所有申报人员的身份和教龄审核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代课、民办教师证明材料或人证暂时无法完全提供,认定工作实行分批次核实、确认。
自杀事件发生后,昭通市教育局和盐津县委、县政府组成了调查工作组。调查组认为,在教龄认定过程中,未发现当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
调查组介绍,由于在审核程兴贵教龄时只找到了17.5年的工资表册,其本人也没有继续向落雁中心校提供有效物证或人证,与其口述的25.5年教龄无法对应。按照程序,包括程兴贵在内的9名缺少物证、人证的申报对象被列为第二批核实认定名单。
“虽然还不能肯定程兴贵自杀或只是因为教龄问题,但他想得到认定,这是肯定的,一次性补偿对于生活拮据的他来说是个大数目。”昭通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几十年过去了,当时一些档案管理不规范,所以增加了一个自己申报的环节。自杀事件虽是个案,但警示我们执行政策时要更加到位、更注重细节。”
代课教师,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群体,一般无法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相同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相关福利。如今,少数代课教师“代转正”,大部分代课教师被辞退,而在教师紧缺的边远贫困山区,代课教师还在坚守与等待。云南不少农村学校都是一个代课老师守着一群孩子。
数据显示,目前云南省约辞退代课教师15万人。没有社保、医保,低廉的薪水令他们家徒四壁,很多代课教师是用他们的青春年华支撑着农村教育。
“应该充分肯定,几十年来,广大民师、代课教师扎根山区、边远地区,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曾多次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基层民师和代课教师困难情况的云南省昭通市教育局局长平锦说。
近些年来,清退代课教师的工作一直在进行。教师法颁布后,不符合教师条件的代课教师就更多了。近10年来,也存在因校点撤并需要辞退的民师和代课教师。此外,部分代课教师因为待遇较低,外出打工自动离职或转为村社干部。正常辞退的民师和代课教师作为临时工予以辞退,少数地方曾给予微薄的辞退补偿。
据调查,农村代课教师待遇严重偏低。由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代课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500元,与公办教师待遇相差悬殊,仅及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1/5。
中国教育学会原常务副会长郭振有认为,对于考核合格、可以转正的代课教师,首先应做到同工同酬。“聘用后的再培训也十分关键,只有跟上正规教师队伍,他们才能从身份上、心理上真正‘转正’。”
“代课教师的退出不宜‘一刀切’。”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导程方平认为,在教师充足、退出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先行,而在师生比例较低、教师队伍老龄化的农村贫困地区,强行清退代课教师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师资缺口,“虽然代课教师退出教育舞台是大势所趋,但要在短时间内一律清退既不现实也欠人情味。从实际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代课教师的存在,或许是可行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