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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NTET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07-5-18 ┊ 编辑:班长

通教师〔2007〕13号

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NTET考试

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及各考点:

  2005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06年我市20532名中小学教师参加首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19212人通过,通过率93.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高出省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充分说明了我市中小学教师良好的教育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将于6月和11月举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上半年全市NTET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2007年上半年NTET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16 ~20日。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月16日开始,20日结束,期间每天安排三场考试。各场次考试时间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16∶00~18∶00。

  2.考试科目:本次NTET考试开设的科目为初级教学人员考试科目,需要报考的教师可按其任教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的学科报考。本次开考学科共为19个科目,具体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自然)、小学品德生活与社会、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中学思想品德、中学历史、中学音乐、中学美术、信息技术。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内可同时进行多学科考试。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准备工作:在正式报名前,请各考点及时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网站(www.ntet.cn),完成本考点正式考试日程初始设置工作。各考点的考试场次安排必须从6月16日上午开始进行连续编排,考试安排的时间、场次最迟到6月20日结束。考试日程设置每场应选择所有科目。

  2.报名时间: 5月19、20、26、27日考生报名、现场审核报考资格、现场缴费确认和现场拍照。

  3.报考对象:

  ①参加过有关教育技术培训且成绩合格、具备相应教育技术能力的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超过上述年龄的教师如本人同意,也可报考。

  ②按国家有关规定免于培训、在规定年龄范围内的教师。

  ③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

  三、报考资格及资审办法

  1.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参加过统一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的教师,报考NTET考试,须持有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过程性考核评价的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2.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可以免以培训的教师,报考NTET考试,须持有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考生正在参加培训但因故不能提供过程性考核评价成绩的教师,报考NTET考试,须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技术结业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自学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报考NTET考试,须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此类考生,取得NTET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和NIT基础模块的,根据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可免考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设置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各地报名点审核其证书或证明原件后,可允许其缴费报名,考生提供的复印件,须贴在报名表后面,以备查验。

  报名点不得接受没有资格的考生报考NTET考试,即便考生本人已在网上报名,其报考资格为无效。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管理规则要求,本考试为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教师模块。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苏教财[2001]139号、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文《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并经省物价局同意,NTET考试费为80元/生,各考点应按规定收取考试费,并按60元/生标准上缴市教师自考办(含上缴省教育考试院47元/生)。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是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环节,因此,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各考点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报名组织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报名组织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师    教育技术    水平考试    报考    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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