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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0-6-28 ┊ 编辑:班长
关于201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通招委办[2010] 77 号
 
各招生学校:
为规范招生管理、提高录取效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远程网上统一录取。为确保中招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录取工作安排、操作办法和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招生学校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招网上录取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一、 录取批次时间安排
1、提前录取批次:师范录取(6月27日前)。
2、第一批次:中外合作班、普通高中(一)录取(6月28日前)。
3、第二批次(6月29日-7月3日):
普通高中(二)录取(6月29日前);五年制高职艺术类录取(6月30日前);五年制高职录取(7月1-3日)。
4、第三批次: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7月5-7日);自主招生录取(7月8-12日)。
5、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
(1)师范、高职、中职学校(第一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8月11-15日)。
(2)中职学校(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9月5-10日)。
二、录取投档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6月29日前完成高等师范学校、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阶段:今年五年制高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并分二轮进行投档录取,其中五年制艺术类在6月30日投档、录取。
第一轮:7月1日上午8:30开始五年制高职投放档案。档案组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的志愿按1:1比例向各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各招生学校务必于7月2日下午5:00前退档。
第二轮:7月3上午8:30开始继续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投放五年制高职志愿服从考生的电子档案,按规定比例投足为止,各招生学校务必于下午5:00前退档。
第三阶段:今年中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中专及各类职业、技工学校录取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7月5日上午8:30开始投放中职档案。档案组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的志愿按1:1比例向各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各招生学校务必于7月6日下午5:00前退档。
第二轮:7月7日上午8:30开始继续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投放中职志愿服从考生的电子档案,按规定比例投足为止,各招生学校务必于下午5:00前退档。
第三轮:7月8-12日,各中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未录取考生实行自主投档录取。
每一轮投档结束前,各招生学校必须将不予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时退档,过时不退的视作为已被录取。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三、中招投档录取办法
(一)高师录取
1、省男幼师录取。通过招生学校组织面试合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根据县(市、区)分配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校长实名推荐师范定向生录取。由教育局和招生学校于6月19日统一组织面试。在全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根据推荐师范计划,分县(市、区)录取面试成绩最高分的考生。
3、报考师范定向生录取
(1)艺体类师范定向生。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以上,根据各县(市、区)分配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按照各县(市、区)分配的师范艺体定向生计划1:1.2进行投档,师范学校组织面试后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2)普通类师范定向生。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县(市、区)分配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按师范定向生计划(减去校长实名推荐计划)1:1.2进行投档,师范学校组织面试后择优依次录取。
4、师范统招生录取
(1)师范艺体类统招生:根据各县(市、区)分配的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和专业成绩总分525分)上,按招生计划1:1.2投档,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师范普通类统招生:根据全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平行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上,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普通类师范统招生如计划未能完成,学校通过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二)五年制高职录取
五年制高职志愿每位考生填报四所学校,选择二个专业,并可填服从志愿。根据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考生考分情况,全市统一划定高职学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是在划定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各招生学校对录取投放的考生档案,要根据考生德、智、体等综合情况,结合各校设置的专业,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如计划未能完成,学校通过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总分为750分,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占总分60%),报考卫校高职护理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5分(占总分70%);艺术类考生经学校单考合格后,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占总分60%)。
(三)中职录取
中职投档录取办法是在划定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报考卫校中职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占总分60%),护理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8分(占总分65%)。中职学校招生如计划如未能完成,学校根据征求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四)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为规范中招录取工作秩序,如招生学校确需补录,由考生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然后招生学校按考生的成绩、根据填报的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补录有关事项如下:
1、关于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时间。8月5-10日:师范、高职和中职学校(第一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8月25-30日:中职学校(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2、关于补录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补录必须要有招生计划,对原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多余计划可用于补录;对新增招生计划和调剂计划必须有省厅书面批文,新增计划与调剂计划必须于7月30日前特快邮至南通市招办;对于原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学校提出注销,经审批后的多余计划可用于补录。
3、关于录取考生注销程序。在7月30日前,学校必须上报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注销名册,经招办审批后,方可办理录取考生注销手续,若有后遗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4、关于补录时间安排。师范、高职、中职学校(第一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于8月11日-15日进行;中职学校(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于9月5日-10日进行。
5、补录取程序和要求。中、高职补录取同中、高职正常录取程序、方法和要求一致。
6、补录收费事项。补录取收费按录取实际总人数收取后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不重复收取。
(五)照顾生加分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四、职能小组工作职责
1、管理小组:组织管理中招录取工作,协调、督查各组工作,解决、处理中招录取各类事宜,审批招生学校各类变更、补录事宜。
2、系统小组:安装、调试招生录取软硬件,确保录取网络安全畅通与软硬件的正常运行。负责录取信息的处理、校验、备份,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准确、可靠,负责网上录取技术支持。
3、投档小组:按考生志愿和确定的控制分数线分配各校电子档案,对生源地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人数不匹配情况进行调整与平衡,按政策规定与领导审批要求办理计划调整手续。掌握各校计划完成情况,打印录取名册,负责统计录取过程的各种数据。
4、录检小组:负责招办与学校的联络与沟通,审核学校分档方案(确定专业方案)和预退档与预录取考生名单,督促招生学校严格执行计划、政策和规定。
5、收费小组:负责招生录取收费工作。
6、审批小组:负责审批学校的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负责办理录取控制线上的正常录取审批。负责管理组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事宜。负责宣传录取工作相关规程和办法,解答招生学校有关问题,负责在招生学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专用章。
五、网上录取工作流程
1、录取流程
投档(档案小组)——下载档案(招生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提交(招生学校)——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录检小组)——交费确认(收费小组)——审批(审批小组)
2、系统安装
各录取学校应按照网上录取所规定的软硬件、网络要求,做好录取准备工作,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前的登录系统,各校在系统安装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中招网上录取操作人员认真阅读《中招网上录取用户手册》。
(2)下载并安装南通中招网上录取系统。在安装时,应保持网上录取所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干净,防止操作系统崩溃。在程序设计中,基于安全保密的需要,学校操作系统崩溃后重装的,无法登录时,请学校及时与我办系统组联系。
(3)安装完毕,启动录取程序时角色选择“招生学校”。
3、学校预录取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政策规定和体检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服从的考生,如不能录取到所选专业,也应尽量调剂。因今年实行平行志愿,且按1:1比例一次性出档,招生学校要尽量做好专业调剂,尽可能不要退档,学校确需退档,应注明真实、充足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所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对于退档过程中所产生的后遗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学校应在各批次规定提交时间内及时将阅档结果提交招办审核,切勿拖延。
4、招办审核录取、退档名单
各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对于招办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录取情况,学校应根据我办所提供的建议,重新组织审阅并进行确认,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不留后遗问题。
5、录取收费
根据省《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教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文件精神,我办将按每录取一名新生收取40元的标准收取录取费。为便于各校操作,使录取审批、缴费环节较为顺畅,更好地为院校服务,我办具体操作将采取如下二种收费办法,各校可根据本校情况任选如下一种:
(1)录取开始前,学校按招生计划数(40元/生),先将录取费汇缴至我办银行帐户,我办会在录取结束后立即打印录取审批名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同时对《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专用章,并和发票一起寄(交)给招生学校。
(2)录取结束后,学校按录取实际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费汇或缴至我办,我办在确认收到费用后立即办理打印录取审批名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同时对《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专用章,并和发票一起寄(交)给招生学校。
缴费有现金或转帐两种方式。缴费账号如下:
收款人名称:南通市财政局       
收款人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开户行:南通工行青年路支行            备  注:招生办录取费
若采取汇款、转帐方式,待我办查询到帐后才可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录取审批手续
中、高职录取结束后即可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审批手续必须在缴费后办理。为了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和考生资格审核,今年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远程录取系统操作,高中阶段考生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和招生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依据。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名册审批表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和中职《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名册审批表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
招生学校录取结束,应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务必在7月30日之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六、录取软硬件技术要求
1、硬件环境:
要  求
最  低
推  荐
中央处理器
P4D
P4 3.0
内存
256M
512M以上
硬盘
5400RPM
7200RPM
视频
1024*768 32位色
1024*768 32位色
键盘
标准键盘
标准键盘
鼠标
标准鼠标
标准鼠标
 2、软件环境:
要 求
适     用
操作
系统
Windows 2000 专业版、服务器版、高级服务器版
Windows XP 专业版
Windows 2003 标准版、企业版
3、网络环境:
宽带上网,网速不低于2Mbps,能正常浏览网页。
注意点:我办采用电信网接入方式。但一些学校采用网通、有线网接入,访问服务器很慢,各校应提前测试网速。
七、录取工作其它事项
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远程网上统一录取,不集中招生录取。
2、艺术类学校或其它个别学校实行专业加试的,请将专业合格名册盖章后于6月22日前寄至南通市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名册发至ntzbzzk@163.com。
3、所有录取程序、操作手册请从我们网站(www.ntzk.com)下载,请各校于6月26日前做好安装、登录及其它录取准备工作。
4、录取联络
为保证中招网上录取期间与各招生学校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请各招生学校收到本通知后,填写《201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招生联系人信息回执表》(见附件),并于6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往我办指定邮箱。
我办联系电话如下:05138354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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