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将公布2013年报关员考试成绩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3-12-6 ┊ 编辑:班长
海关总署定于
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分数核查。
分数核查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分数核查申请期限为
(二)申请人应当在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内,登录考试网,提交分数核查申请。
(三)海关自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数核查,并在考试网上发布核查结果。
(四)海关完成分数核查后,将通过考试网发布通告,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查询分数核查结果。
海关不再制发其他形式的分数核查单。
(五)核查结果与已公布的成绩有异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照核查后的成绩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