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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4-12-1 ┊ 编辑:班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精神,为做好江苏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和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4)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报名材料于6月16日~23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接受资格审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安监局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3 日前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安监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八)9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具体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china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室。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精神,为做好江苏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和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4)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报名材料于6月16日~23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接受资格审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安监局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3 日前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安监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八)9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具体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china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室。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1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5日~21日

各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6月16~23日

(双休日除外)

省直报名点受理所属考区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月26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6月底

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7月3日前

上报报名信息、汇总名册及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月中旬

进行报名资格终审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日起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5日

领取试卷、答题卡

9月6日

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9月8日

答题卡送省

9月10日前

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寄送《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专用答题卡

10月17日前

省完成评卷工作,并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11月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供老考生用)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职称部门(盖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原档案号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

报考级别(4或2)

已通过科目

报考科目































(供新考生用)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职称部门(盖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职称

报考级别

(4或2)

是否免试

报考科目

备注



































附件3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及名称

2011年3月起学科名称

97年-2011年2月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工学

力学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

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工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发酵工程

皮革化学与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工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核技术及应用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林业工程

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木材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全国)(1997年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本科专业

分类

2012年9月-现在专业名称

1998年-2012年9月专业名称

1993-1998年专业名称

1993年前专业名称

工学类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能源与

动力工程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

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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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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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与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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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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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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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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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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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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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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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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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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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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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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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艺

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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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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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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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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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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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与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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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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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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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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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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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三、其他

专科、中专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与本附件所列本科专业相应、相近专业执行。


附件4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的解释

一、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7〕109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中所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二)劳动卫生工程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卫生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程

承压设备安全工程或起重设备安全工程中的科学技术或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规划设计与实施;安全生产运行控制;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四)安全检测检验技术

1.生产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评价方法、技术研究;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维修;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2.综合性专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五)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事故危害预测预防与咨询建议、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

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99版)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2-02-32-00

所在分类: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描述: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进行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研制、开发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

(2)进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职业危害,研制、开发劳动卫生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卫生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

(3)研究、推广承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程科学技术,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和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4)研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的评价方法、技术,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修理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制定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5)对安全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研究制定安全工程监督监察与综合性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进行事故危害预测预防并提出咨询建议,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进行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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