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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
(M.E)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持2007年GCT成绩申请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1、申请标准
(1)有学位考生,GCT成绩不低于212分。无学位考生,报考工业设计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国家单独核算无学士学位学生录取比例的六个领域,GCT成绩不低于212分;报考其他领域,GCT成绩不低于220分。
(2)考生2007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虽被录取但已办理退学手续(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07年报考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
2、申请程序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上海地区的申请者于2008年9月1日至1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带好以下材料到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研究生院(瑞安楼)办理资格审查:
(1)申请者请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持有2007年成绩适用)》(附表3),填妥后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填写内容须与2007年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
(2)申请者请下载《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表2)并填妥。未提交该表的考生,视作放弃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160元;
(6)2007年GCT成绩单。
申请者可于2008年9月中旬登录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查询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3、录取原则
持2007年GCT成绩向我校申请免考2008年GCT考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2008年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录取原则与第六部分的“录取原则”相同。
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招生信息及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和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报名期间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和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网址: http://zyxw.tongji.edu.cn)发布的信息
同济大学南通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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