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培训简章
公共营养师培训简章
一、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学习内容
学 科:现代营养学、临床医学基础、生命科学
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植物化学物、中医基础知识、中医饮食调补理论
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咨询指导、各类体质人群的评价及咨询指导、营养配餐
三、招生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的人员;营养保健品、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从业人员;保险业(寿险)的从业人员;健康俱乐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顾问(咨询)公司从业人员;各级医院医护人员;各单位负责膳食工作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相关营养和健康教育的人员。
四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一)公共营养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及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
(2)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公共营养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等。
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保健人员、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保健品营销人员,健身教练等。
五、课时安排:
公共营养师中级:240学时;
公共营养师高级:280学时;
六、证书发放: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鉴定合格者,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有效凭证,营养师学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全国通用,出国可换证,并可网上查询)同时,所有经过认证的营养师将统一纳入全国营养师人才库。
七、培训方法:
1、集中面授,累计学时;
2、每个月一次素质教育课;
3、辩岗施训,定岗实习;
八、其他:
1、一次交费,同等级循环面授,不再交费。
2、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各60分为及格成绩,考试不及格者,可以申请补考;理论补考费200元人民币;面试及二对一技能补考费400元;
九、报名流程
1.提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张2寸同底照片
2.填写报名申请表和相应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3.交费,领取教材和听课证
十、联系方式:
江苏省管理办公室: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营养师培训认证管理南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