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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鉴定时间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09-4-20 ┊ 编辑:班长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进一步扩大统考规模,提高鉴定质量,现将公共营养师全省统一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具体日期为:全省统一鉴定安排在3月28日、5月16日、7月18日、9月19日、11月21日。
   为确保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质量,今年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继续实行集中管理。每个地区的考点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各地要在全国统一鉴定实施前2个月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报省鉴定中心,省中心汇总后报部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向社会公布全国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全省统一鉴定的考点由省中心审核后,在省职业技能鉴定网向社会公布。各地在报名结束上报统考报名信息数据的同时,应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做好考场安排,并认真填写上报《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数据申报表》和《全省统考考场安排表》,确保试卷原封送达考场。
   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派遣监考人员等相关工作。全省统一鉴定的相关职业申报条件已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的鉴定公告中详细列出,请各市和省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全省统考于开考前25天。各市和省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将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录入器”生成的“考生报名数据”、《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数据各一份报省鉴定中心(E-mail:wgpty@vip.sina.com.cn和pb@js.lss.gov.cn)。
    各地、省有关单位要不断改进完善考前准备、考场安排、人员配备等考务管理工作。各考场要按30人标准教室设置,保证一人一桌,机考的考点要保证一人一机,并留有10%的机器备用,每个考试点设1名总监考,每个考场至少派2名监考人员。考培要分离,各考点监考人员要相互交叉监考,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省鉴定中心按试卷交接要求,将于开考前1天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鉴定中心在开考前1小时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考点,为防止答题卡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各考场监考人员要指导考生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顺序装入答题卡密封袋内,考生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并按考务管理规程要求将答题卡和考生试卷密封后于当天或次日送交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各地要高度重视质量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按规定派遣相应的质量督导人员,做好统一鉴定的质量督导工作;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各考点要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考生须知、监考人员须知等。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3271726,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25-83271779。

一、公共营养师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学习内容
学  科:现代营养学、临床医学基础、生命科学
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植物化学物、中医基础知识、中医饮食调补理论
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咨询指导、各类体质人群的评价及咨询指导、营养配餐
三、招生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的人员;营养保健品、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从业人员;保险业(寿险)的从业人员;健康俱乐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顾问(咨询)公司从业人员;各级医院医护人员;各单位负责膳食工作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相关营养和健康教育的人员。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一)公共营养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及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了专业证书者。
2)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公共营养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等。
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保健人员、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保健品营销人员,健身教练等。 
五、证书发放: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鉴定合格者,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有效凭证,营养师学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全国通用,出国可换证,并可网上查询)同时,所有经过认证的营养师将统一纳入全国营养师人才库。
六、培训方法:
1、集中面授,累计学时;
2、每个月一次素质教育课;
3、辩岗施训,定岗实习;
七、课时安排:
公共营养师中级: 200学时;
公共营养师高级: 220学时; 
八、其他:
1、一次交费,同等级循环面授,不再交费。
2、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各60分为及格成绩,考试不及格者,可以申请补考;理论补考费,面试及二对一技能补考费按国家考试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九、报名流程
1.提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张2寸同底黑白照片
2.填写报名申请表和相应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3.交费,领取教材和听课证
十、联系方式:
江苏省管理办公室: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通培训中心地点:南通市市委党校(教育路30号) 
联 系 人: 施老师 崔老师
电话:85072742  15962949581  8507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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