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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0-1-29 ┊ 编辑:班长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5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9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上午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20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20日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南通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12个月为一年)。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形式(注:网上报名仅是电子照片审核,不是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9时~2010年2月22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考试机构在网上报名时不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成功后,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逾期不来审核者,将作报名放弃处理。
    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2月25日~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四楼417室报名大厅)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用人单位盖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在报名表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社会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四)对于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初审)期间(2010年2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5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准确、详细,同时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中国移动”的号码,六县(市)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0年6月10日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和网上报名指南。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使用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相关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时办理。
    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2.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和执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60号、苏财综〔2008〕33号)精神,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4科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科按68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附件:
1、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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