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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基础》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二节 原始凭证

http://www.dajiaoshi.com ┊ 发布日期:2012-1-5 18:37:29 ┊ 编辑:班长
 

(一)原始凭证的概念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Δ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注意1:工业企业用的限额领料单就是一种典型的累计凭证。
注意2: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和金额等);5、填制单位签章;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注意:与记账凭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重点)ΔΔ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注意: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
注意:小写: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大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
5、编号要连续。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注意: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Δ
1、审核内容
真实性——凭证真实 正确性——业务真实 合法性、合理性 完整性——形式上审核 及时性——当月入账。
2、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1) 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 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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